[08-22-2020] 【刑法】在美国,刑法离我们普通人并不遥远。中美文化与习惯的不同形成了法律观念的差异,了解美国刑法让我们从打孩子说起。什么才是纪律管教手段?
发表于 08-22-2020
刑法
虐待儿童
打孩子
纪律管教手段
中美法律观念差异
语音转文字 - 机翻:因为在美国那儿童罪的标准实在是太模糊了,甚至有很多文章来介绍怎么打孩子是合法的,用手打的话应该多大力量,大家好,我是李远,一名在洛杉矶职业的加州律师,我的职业范围主要是刑事辩护,在美国刑事法律和普通人之间的距离并不是那么遥远,几个原因,第一,警察检察官他们都是人,是人就有可能犯错,他们一旦犯错,那么就有普通的无辜的市民被控告了。第二,在美国有很多不是那么严重的事情,也是通过刑法来规制的。比方说我们曾经有客户,因为家里装修的事情违反了市的规定,结果被市的检察官也就是ct的成立以刑事拘留起诉。第三,中国和美国在法律习惯和观念上都有较大差别,这个就像是一部老电影叫刮痧,这个电影讲的是一个中国父亲在美国给自己的孩子刮痧,却被误认为月辽宁的故事。在对待儿童方面,中国和美国确实差别比较大,我自己有两个孩子深有体会,这边很多做法和中国老一辈的做法确实有很大的观念冲突,怎么给孩子吃、穿、睡这些事情上的冲突就冲突了,但有些地方的观念冲突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比如说打孩子这个事,中国是什么样的观念呢?关于帮底下出孝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在美国至少在现在的美国不是这样的。有一个笑话说在普通机场的国际到达大厅,一个妈妈跟自己孩子说,这个已经不是美国了,你要是再不听话万万打你了。这个笑话说明了两点,第一,中美之间关于打孩子这个事法律确实差异较大。第二个越来越多的新移民已经知道了,在美国是不能打孩子的,但是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我经历过一个案例让人非常唏嘘,事先说明一下,因为律师跟客户之间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所以我现在讲的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虚构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当时的这位先生曾经有一个非常完美的家庭,他和太太两个人有自己的生意,还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男主外女主内非常的美满,但是后来不幸发生了,他的太太因病去世了,一下子整个家庭的重担全都落到这位先生身上。据他所说,事发前两天他几乎就没有合眼,而事发当天他一早帮孩子准备好书包和午饭,就等着校车来接孩子上学了。可是因为太累了,他坐在那就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早就过了,上学的时间,校车早就开走了,然后他两个孩子根本就没有上校车,正在客厅里玩游戏。他一下子就崩溃了。用咱们中国的话说,先给两个孩子一顿竹笋烧肉,随后他把孩子开设送去了学校,到了晚上孩子没回来,警察上门了,孩子的伤势被老师发现了,老师立刻报了警。这位先生被独疹罪起诉最高刑期可达10余年。此外政府还试图取消他监护权,想把两个孩子送去寄养家庭,我能感受到这位先生他并不是一个坏人,他在妻子去世这么大的一个打击下面,人都没有倒下,还照顾好了孩子,他不光帮孩子准备书包,还准备了午饭,可以说非常细心了。当时他的精神状态肯定也是有非常大的问题的,但是他的行为就是被法律所不允许的,我认为这是非常智慧的经验总结。因为在美国末交通罪的标准实在是太模糊了,甚至有很多文章来介绍怎么打孩子是合法的,用手打的话应该多大力量?木板的话木板应该多长多宽多厚,每打一次应该先隔多少秒。但问题在于即使你严格按照文章去操作,如果警察认为你的行为不合理太严重,他就会给你戴上手铐逮捕你。如果审判官认为你的行为不合理太严重,那他就会起诉你。这个时候你就解释解释说我是按照指南操作的,没有用,你得花钱把自己保释出去,你得花钱请律师,甚至你得在陪审团面前去证明你这个是一个合理的纪律管教手段,如果陪审团不买账的话,你就有罪了,这等于把你的自由和清白交给陌生人去裁定。此外根据加州的强制举报,法孩子的学校老师、幼儿园阿姨、医生、护士、教练等特定职业的人,他们有义务向当局举报一切疑似虐待儿童的线索,如果他们不举报的话,他们自己会构成犯罪,甚至有可能会坐牢。所以千万不要认为你打孩子,别人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美国你打了孩子很有可能就会被举报,最开始那位先生他的行为很难解释说是一个纪律管教手段,而更多是一个情绪的宣泄。此外他的孩子造成了持续时间较长的伤痕,从法律上来讲确实构成了虐待儿童,当然了我们主张他是爱孩子的,他之前没有打孩子的前科,而且他太太刚去世,他的精神状态是有问题的。我们会主张她应该去看心理医生,她应该去上份额管理的课程,应该去上幼儿的课程,不应该让他去坐牢,我们不应该把他的孩子带走,但是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些对他和他孩子的伤害都已经造成了已经成为了不可改变的现实了。如果是您您的孩子不听话,无法无天,你会考虑打孩子吗?如果你处在那位先生的角度,你会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