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的国籍问题,在另一篇
生娃过程的身份问题
娃生在美国的前提是,父母,至少是孕妇需要人在美国。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法学院经典题目中国籍孕妇在注册在美国的由英国航空公司运营的飞机在日本领空生下的孩子是什么国籍。
我家大娃出生时我们是学生F1及学生配偶F2的身份,二娃出生时我们是农民工临时工H1b和临时工配偶H4的身份,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身份上并没有太大的问题。除了学生和临时工签证以外,访学J1,高管L1以及杰出人才O1等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及配偶在美国生孩子也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当然,绿卡持有者和在境内等待转换身份者作为美国永久居民或即将成为永久居民,自然没有问题,也不需要讨论了。)
最大的问题在于,持有B1/B2签证来美国生孩子的,也就是一般意义上所谓的“赴美生子”。和之前提到的那些非移民签证持有者本身就在美国长期居住不同,B1/B2签证持有者是不允许将美国作为长期居住地的。持B1/B2签证进入美国的理由包括因商务、旅游、探亲、访友或者医疗进行短期访问。
最开始赴美生子的国人,如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里汤唯所饰角色,往往采用在怀孕中期掩饰自己怀有身孕的手段,以旅游为名进入美国。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美国欢迎旅游者来美消费,入境时入境官往往询问较少,停留期限大多大方的给满6个月,只要在入境时不被发现怀孕,基本就会非常"顺利"。这种便宜方便的做法吸引了很多,特别是早期赴美生子的人们。
这种做法隐患极大,无论是怀孕后申请签证,还是本身已持有签证并怀孕后入境,都存在《美国移民与国籍法案(INA)》212(a)(6)(C)(i)所指的欺诈(fraud)或故意虚假陈述(willfully misrepresenting)行为。根据该法律,当外国人对美国政府官员(一般是移民官员或者使领馆官员)就关键事实(material fact)进行欺诈或者虚假陈述以取得签证(visa)或入境许可(admission)的,今后不得入境(inadmissible)。
什么算关键事实?入境美国的理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除了以旅游为名生孩子外,类似的行为还有以旅游为名入境后结婚并申请移民,或者以旅游入境申请学校后转学生签证的。后面两种行为虽然也有风险,但如果入境美国时的目的的确是旅游,后来改变了想法,决定要结婚或者读书的话,并不构成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而赴美生子的人却没法这么解释自己的行为,你总不能说自己怀孕几个月的时候去美国单纯是为了旅游,换谁都不相信。
有人会说自己签证是很早之前办的,办签证的时候还没有怀孕,办签证填写的目的是真实的。而怀孕后原来的签证还有效,可以直接去美国,所以自己没有欺诈或者虚假陈述。其实不然,看文章仔细的朋友在前面可能就注意到INA关于欺诈和故意虚假陈述的规定除了涉及取得签证外,还有取得入境许可。
这就需要简单来讲一下签证和入境许可的区别了。很多人以为拿到美国签证了就可以进入美国了,其实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观念。美国签证并不给任何人进入美国的权利。美国签证只给你前往美国边境(包括机场)向入境官员提出入境许可申请的权利,而你进入美国的权利,是由那个拿个图章在你护照上盖戳的入境官员授予的。他可以决定是否允许你入境,以及允许你在美国待多久。如果你以为他只是在检查护照和签证的真假,那就大错特错了。很多人以为入境官员是个橡皮图章,往往就简单问句来干啥,待多久,然后一个戳就盖好了,可就那么简单的回答上两句,其法律意义和申请签证填写几十页申请表一样。即使签证获取的过程完全真实,但是当一个准备在美国生孩子的孕妇在入境时对入境官员说的一句“我来旅游”,一样构成INA规定的欺诈和故意虚假陈述,一样可能导致将来的禁止入境。
持B1/B2签证入境生孩子唯一合法的理由是医疗,也就是后期较常见的“诚实签”。医疗作为服务的一种,和其他万千种商品一样,是可以被外国人购买的,而且美国相当欢迎。虽然这次新冠疫情把美国医疗体系的脸打的很肿,但实事求是的说,美国的尖端医疗还是世界领先的。不少运动员来美国治疗运动损伤,还有其他病人来进行器官移植、治疗癌症和其他疑难杂症。妇产科作为医疗服务的一种,至少在目前没有被作为例外对待。所以和其他医疗服务购买者一样,当外国人以购买妇产科医疗服务为由,如实地以医疗为目的入境,在美国生孩子就没有构成INA所规定的欺诈或虚假陈述。
当然肯定有人会跳出来说,所谓购买美国妇产科医疗服务的那些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真心要的是孩子的美国护照。这些说法可能是对的,但是移民局作为政府执法机构,并没有办法来证明一个人内心的想法。这个人来美国生孩子,到底是为了享受美国的医疗服务,还是为了让孩子得到美国国籍,还是两者皆有之,这些怎么证明?总不能诛心吧。
不过要说明的是,以享受美国医疗服务为由去美国生孩子,说到底还是在打擦边球钻漏洞。作为法治国家,美国可能没法用“法律不是挡箭牌”之类的理由对已经发生的行为进行处罚,但是不表示不能通过修改法律来修补漏洞。前文提到的川普用行政命令终结出生公民权虽然是笑话,但是通过行政命令不让入境官员批准来美国享受妇产科医疗服务的外国人入境许可不仅可能做到,而且很有可能在未来这么做。
生娃后的身份问题
娃在美国出生以后在美国政府看来就是美国人了。那么作为娃的父母,是不是也具有在美国居住下去的权利了呢?
很多人第一印象是既然成为了美国公民的父母,那总应该可以在美国生活了吧,毕竟孩子是公民,有权利生活在美国,而如果没有父母照顾,孩子如何生存呢?
听上去很有道理,遗憾的是事实并不是如此。作为美国公民的父母本身,不仅不会带来任何入境、居住或在美国工作的权利,反而会因为移民倾向问题导致旅游等非移民签证的批准概率降低。如果生孩子又是通过“诚实签”以外的涉嫌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的方法进行的,那被拒签或者在入境时被遣返的概率会很高。
以美国公民父母的身份移民美国,正确的做法是等子女年满21周岁后,以亲属移民的方式进行。和国际大都市北京上海不同,成年美国公民帮助父母办户口移民是非常容易的,甚至可以说是所有亲属移民中最容易办理的,比申请配偶和子女都要方便,无需排期,没有年龄限制,也不需要先拿临时绿卡。当然,有些文章指出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对于其自身有条件限制,并不容易达到,这种说法对一半。移民法要求办理亲属移民不能增加社会负担,所以对申请人的经济条件有一定的要求。这种要求非常低,只要有份正经工作,问题就不大。但如果赴美生子的父母帮娃拿到美国护照以后,完全在国内养娃,娃的英文不行,也没有美国的学历,的确有可能成年以后在美国找不到正经工作。这就另当别论了。
至于在赴美生子过程中违反了INA,构成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的,根据移民法律属于不得入境状态,即使子女成年帮助父母申请移民也会被拒,除非符合一定条件,申请豁免(waiver)。所以还是要提醒有类似想法的人要遵守法律,不要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医疗及保险的问题
最后简单谈谈生娃过程中体会到的美国医疗及保险的问题。这方面我不专业,是完全的个人观点。
美国的医疗和保险体系完全和中国不同,估计也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不同。一句话来说就是庞大的医疗利益集团、医疗保险利益集团、掮客和政客勾结在一起绑架了整个国家。这次疫情之下,虽然医护工作者像英雄一样的战斗,但是这个体制的缺点却暴露无遗,拖累了这些战士,更害死了很多人。
但实事求是的说,如果没有疫情的话,对被医保覆盖的人来说,美国的医疗服务也有不少好的地方,不能一概而论,全盘否定。
刚到美国的时候,因为整体体系完全不同,我着实崩溃了很久。在美国,绝大多数的医生不是你想见就能见,可以不用预约的有两个地方,一个是急诊室(ER),一个是不那么急的急诊室(Urgent Care)。其实如果按照中国的习惯来划分,ER应该叫急救室,如果不是有生命危险不要去那个地方。一个不会马上死掉的人去ER的结局往往是坐几个小时的冷板凳,被医生看两眼,然后收到吓死人的账单。很多人因此骂美国医疗是坑,其实没有骂对地方。去ER被坑是你去错了地方,一般在中国去急诊室的病症放在美国应该去的是Urgent Care(UC)。UC费用合理,如果不上检测设备的话,有保险几十美金,没保险一两百美金,不需要预约也能比较快的见到医生,处理一些比较着急但是不会死人的状况。
除了ER和UC,大多数的医生需要预约。能够直接预约的主要是家庭医生,属于PCP(Primary Care Provider),而专科医生一般需要PCP介绍(refer)才能预约(和保险也有关)。不过妇产科医生和儿科医生也都属于PCP,是可以直接预约的。
然而,可以预约不表示你就一定能约的到。美国医生大多工作压力不大,每天看的病人数非常有限,其中留给新病人的空位更少。有时候最早的预约时间也是几个月以后,有时候甚至直接说我们不接新病人。即使来美国几年了,每次搬家需要换医生时我都会被气到想回国。当然等到和医生建立好关系,而这个医生你又比较喜欢的话,之后的就诊就方便的多。
因为在前文中所述的种种限制,大多数医疗机构里病人数量很少,不会出现人挤人的情况(当下疫情除外)。我们绝大多数的就诊经历还是比较愉快的,特别是孕检,前一次就诊结束时就会预约好下次就诊时间,到时前往就行。当然有预约不表示不用等待,作为病人不能晚出现,但是医生经常会晚出现,等几十分钟半个小时是很正常的。诊所和医院的环境大多很好,一般像高级写字楼,我们在伯克利用的医院甚至都像度假村,有山有水还有卖纪念品的商店。
老二出生时新冠疫情已经非常严重,洛城也算重灾区,但是我们用的医院影响不算很大,当然主要靠的是医院很早就采取了应对措施,限制了人员流动,取消所有的大型活动。在美国生孩子之前往往会安排去医院进行参观,了解之后生孩子的环境和设施。我们预约了3月初的参观,到现场后被告知我们这一拨人是最后一批参观的客人,而且不能进入医疗区,也没能看到病房,而我们之后的预约全部被取消了。在生老二的时候,医院只允许一个家属陪护,并且不得换人。除了以上这些,其他没有太大的影响。
关于生孩子本身,美国的医疗条件的确不错。首先不存在和别人共用病房或产房的情况,至少我们用过的两个医院都只有单人间。第二是无痛分娩的普及,只要想用都能用。伯克利的那家医院甚至提供了四种不同的无痛方式,通过多种无痛方式相结合,能够大大减少麻醉剂的使用。第三是一些新理念的采用,大多数医院在孩子出生后会直接把孩子放在母亲胸口半个小时左右,据说有很多好处。伯克利那家医院还提出让新生儿吸收全部脐带血以后再剪断脐带。
较好的医疗条件加上较少的病人数,确实创造了相对舒适的就医体验。当然对应的医疗费用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具体生一个娃需要多少钱,我并不太清楚,因为生大娃的时候有学生保险,生二娃的时候要公司的医疗保险,不过即使有保险覆盖,自负部分也会有几千美金,并不便宜。
既然提到了保险,再简单讲几句个人观点。
首先,学生保险的性价比很高,虽然刚来美国时觉得又贵又坑,但工作以后发现社会上的商业保险更贵更坑。不少重回校园的中年人在读书期间生娃,是比较划算的选择。
其次,因为医疗保险价格极高,对于很少生病的年轻人,参保未必会划算。哪怕每个月自费看一次医生,所花费的费用也会远远少于保费。但是如果在没有医疗保险情况下住院或者做手术,可能就会直接破产。这个就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了。
第三,赴美生子者不要擅自使用低收入医保,也就是所谓的白卡。有听说有些中介怂恿赴美生子者提交虚假材料,这是把人往死里坑。这种行为一来违反入境目的,二来构成移民法里的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甚至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万万不可尝试。
作者:李远 E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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