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批签署了CRS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的国家在9月1号时开始实施CRS信息互换。
根据CRS签署的要求,每一个签署的国家每年必须自动交换以下信息:
客户的名字,国籍,地址,纳税号码,生日,出生地,账户号码,银行地址和编码,账户存款数额。(以关闭的账户也要申报一下)
那么接下来讲一讲如何合法的避免CRS
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当然就是去那些没有签署CRS的国家开户或者投资,比如说美国(大国里面唯一一个没有签约的),美国已经明确表示不打算签署CRS(因为系统不一样并且美国已经有肥卡FATCA。美国的银行组织施压给国会要求国会的参众两院不要签署CRS).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专门有问过银行的工作人员对于CRS的看法,大部分被问到这个问题的银行人员表示没听说过也不关心什么是CRS. 当然如果在美国的金融机构跟CRS国家合作密切的话是可能会被施压自动申报客户信息(少见但是有可能发生)
当然对于有签署CRS的国家来说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知道怎么去申报CRS. 这个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善系统。
使用信托来避免CRS
很多人会担心成立美国信托后的美国税务问题。如果信托成立的妥当那么哪怕财产在美国只要来源不是美国那么美国国税局不会要求这个信托来报税。对于那些担心信息会被披露给CRS国家的客户来说如果使用美国公民来作为信托管理人那么最为没有签约的美国来说这位公民的信息是不会要求被披露的。同时由于信托最终权力在成立人(非美国人)手上那么这个信托没有美国的税务要求。同时最为这份美国信托的海外受益人这些受益人哪怕是住在CRS国家里面的话也是不需要披露的。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中国家庭将在新加坡的财产移到美国的信托里面,由于这个财产是属于新加坡的并不属于美国那么美国国税局不会要求这个信托去缴纳税因为在税法上财产不属于美国只是使用美国法律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信托管理人还是可以是美国公民(避免身份外泄)但是只要最终权力根据信托条款属于成立人就行。
私人理财经理
对于已经签署了CRS的国家而言,如果股票或者基金在大型的金融机构里面那么是需要申报的,但是如果投资款项是私人管理的那么通常很多国家都会有自己的私人隐私发来保护信息不被披露(被披露的只是管理人而不是最后的受益人)
小型私人公司
对于一些签署了CRS协议的国家来说,小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税法上属于私人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对于这些公司来说CRS规定是主要看公司是在哪里被管理的,如果管理地是美国那么这种小型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CRS申报范围内。(同时小型公司的拥有人是可以不被披露的只要有另外的管理人在做管理)
以上不代表本律所的法律建议以及立场,每个案子都需要经由专业评估、方能进行.
作者: 華徫法律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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