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2015] 在美国开公司可以用哪种形式
发表于 02-18-2015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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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开公司可以用哪种形式


独资形式:

是最简单公司形式。主要用于个人。只需要在公司所属的县政府注册即可。但是这种独资公司和公司注册人会被视为一体所以一但公司被告上法院个人财产有可能不保。独资形式的公司每年用国税单1040向国税局报税。如果公司收入超过10万美元极有可能被国税局打上红条最为需要关注的对象。所以如果收入超过10万美元不建议采取独资形式


C 公司:

成立C公司需要向公司所在州的国务卿递交申请书。C公司最大的好处是公司股东的私人财产会收到保护所以公司债主只能向公司而无法向股东讨债。但是如果C公司对公司股东分红那同一笔分红的金额会向国税局交两次税款。所以就税务方面来说C公司是最不划算的。


S公司:

S公司跟C公司一样公司股东私人财产受到保护而且只需要向国税局交一次税。所以对于小型公司这是最好的公司形式。但是公司的所以股东必需有美国绿卡或者是美国公民而且股东人数不可以超过100人。


合伙形式:

必需有两个以上的拥有人。这两个合伙人中如果有一人被告另一人的财产可能也会被拿走。合伙形式的税务问题可以说是最复杂的。每3个月合伙形式的公司就必需向国税局申报公司可能会欠的债务。如果一担报错可能会被罚款


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州法成立的公司。需要向公司所在的州提交申请书。在加州,专业人员像医生,律师,会计师之类的是不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这种类型的公司即不用担心股东的私人财产会被拿走又只需要交一次税。因为公司本身是不用缴纳税款的。每一位股东是通过K-1税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优惠条件很多这种公司成立过程会相对复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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