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加州公司雇佣的员工可以是正式员工或者外聘人员。雇主必须为正式员工支付社保,劳工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数够多的公司还需要为员工支付医疗保险。如果雇佣的是外聘人员,雇主则不需要支付这些额外的费用。
由于最近加州法院闹得很厉害的Uber官司,针对为一家公司工作的人员是正式员工还是外聘人员法院重新下达了定义。根据加州劳工局,以下11点是决定一家公司雇佣的人员是正式员工还是外聘人员的关键论点:
1. 工作人员是专门做这方面工作的人员还是不是。
2. 工作人员做的工作是雇主经常做的工作还是额外的工作。
3. 干活使用的仪器是雇主提供的还是员工提供的,如果是雇主提供的那么很有可能劳工局会把工作人员当作正式员工。当然如果干活用的仪器是雇主提供的那么雇主是可以随时要回的,哪怕工作人员也用仪器来干私活或者私人使用。
4. 干活用的仪器和资料是不是雇主要求必须使用的。
5. 员工提供的服务是不是特殊专业领域。
6. 具体干的工作是不是通常由员工来完成的。
7. 员工的收入根据能力决定
8. 干活需要的时间
9. 需要干到什么程度
10.雇主给员工怎么付费
11.双方是不是个人认为雇佣的是正式员工。
对于加州法院,法官注意看雇主有没有能力决定员工怎么去完成他的工作。如果雇主有控制权那么法院很有可能倾向于把员工当作正式员工并且让雇主来支付五险一金,失业保险,还有工伤保险。国税局对于正式员工的定义是一样的,主要看雇主能不能控制员工如何来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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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華徫法律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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