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2019]
在美国做电商,可以申L-1吗? Can I Apply for L-1 if I Have an E-Commerce Business in the U.S.?
发表于 12-28-2019
L-1
电商
语音转文字 - 机翻:如果这个工厂是在有一年以上的历史,而且如果你在这工厂工作过一年以上,作为高级主管或者有特殊技能的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的话,那么是可以通过在美国建立一个分公司,把你作为L-1A那是高级主管或者L-1B是那也是特殊技能的管理人员或者是技术人员派到美国。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是,移民局在你一年以后续签L-1签证的时候,他就会看你的公司是否有足够的人员来支持你这个职位,因为作为高级主管的话,你手下必须有足够的被管理人员,而且是基本上有两层的被管理人员在你的手下,所以我们都建议在一年要续签的时候,你的公司必须发展到有8~10个雇员在你的手下为你工作。如果光做电商,而是没有线下的活动了,你的L-1A可能会没有办法续签。举一个例子,我们有个客户他是在Amazon上面做床上用品做得非常不错,也是Amazon的choice,但是在这一年续签的时候,他人员没有办法满足,可能只有4~5个,那么我们为他做了一个调整,鼓励他多加一些行政人员,还得加一些仓储运输这些辅助的人员,能够把他的雇员一共增加到10个以上,那么他就是成功了,续签了他的L-1所以这是大家一定要注意的。
James Cai 蔡旌明 律师
@SAC Attorneys LLP
蔡旌明律师, 法学博士, 曾经担任雅虎公司的美国总部资深法律顾问。他的法律专长侧重于公司法,商业诉讼,企业并购, 帮助海外(中国大陆和台湾)公司在美国设立和运营跨国公司,跨国公司高管签证(L-1)及职业签证(H-1B) 。他曾成功代表过雅虎(Yahoo!),英特儿(Intel),诺基亚(Nokia),海信(HiSense),美国网讯公司(Webex),OFO, 裕隆集团,中国苏州工业园区(Suzhou Industrial Park) ,OFO, 圣何塞芭蕾舞团(Ballet San Jose)等著名企业,以及无数的中小企业,社区团体和个人。蔡旌明律师认为,在业务关系上,律师应以客户为导向。他办案一贯以传统风格为原则,注重人性为工作方式:对客户的要求和询问迅速反应,对案件深入研究和分析,对事实关注具体细节,充分尊重和了解每个客户独特的情况和诉求,为客户力争最大利益。因此,他的客户大部分是长期信赖和满意的客户,包括个人,中小型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共团体。他还曾在Morrison & Foerster LLP 和Gray Cary Ware & Freidenrich LLP (现名为DLA PIPER)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这是加利福尼亚州两家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蔡旌明律师就读于费城的天普大学法学院(Temple University Beasley School of Law),获法学博士学位,优等生,并以当年前5%的优异成绩毕业。蔡旌明律师执照获准在加利福亚州法院,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北区法院,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和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执业。蔡旌明律师致力于社区服务,他现任硅谷信息产业联盟(www.sviba.org)的董事会主席,曾任加州古柏蒂诺市(Cupertino)社区发展基金委员会(Community Development Block Grant Committee)委员, 该基金是由美国住房及城市发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拨款。他还经常为媒体提供时事法律评论,接受过美国之音 (VOICE OF AMERICA),第一财经, 世界日报,星岛电视的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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